签订协议,要把我妹妹困在这个公司。
等我妹妹发现的时候,她已经没有办法帮自己“赎身”了。
她手里没有钱打官司。
她手里没有钱付违约金。
她也不能再拒绝出演那些剧了。
我的父亲、继母不会帮她。
她只能想起来我这个亲姐姐。
她给我打电话借钱,却不说要干什么。
我现在真后悔问她那么多,应该直接给她钱的。”
我真的后悔了,后悔我不该怀疑我的妹妹。
我当时竟然以为我的妹妹是因为赌博输了钱(我父亲告诉我的),我怎么能听信我父亲那个畜牲呢?
我当时竟然还劝她好好拍戏。
我真傻!
“终于,有一天下班回家之后,我的妹妹受到了苏晨的侵犯。
就那个我当初以为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侵犯。
日记上写着,苏晨对她用了某种药物。
那天妹妹回到家后,家里只有苏晨一个人。
苏晨递给我妹妹提前放有“听话水”的饮料。
我妹妹喝下之后不省人事,任由苏晨摆布,不记得半点发生的事情。
还是有一次我妹妹无意间发现苏晨那些偷拍的视频之后才发现的。
我的妹妹把那些偷拍的视频全都备份了,但是那些视频全都是第一人称视角,丝毫没有拍到苏晨的样子。
她知道这些是不能作为证据的,所以只能把这件事情咽到肚子里,并且不表现出来。
还要更加的小心提防着苏晨这个王八蛋。”
三人也开始对我的妹妹表示同情,还有对那些禽兽表示厌恶。
8.
主审问我:“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?”
我先是说了这些,然后我想更加的调动这三位的情绪。
现在说的事情虽然让人同情,但是还不够炸裂。
我继续说道:“之后虽然我的妹妹尽力的去演戏,但是新的